实践证明,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些电气装置不做接地或接零保护,也能够进行安全运转,它们分别是:
(1)在不良导电地面的干燥房间内,如实验室、办公室和民用房间,当电力装置的交流额定电压在380V及其以下,直流额定电压在400V及其以下,其设备外壳可以不接地。
(2)在一切干燥场所,交流额定电压127V及其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10V及其以下的电力装置可以不接地,但另有规定者除外。
(3)安装在配电盘、控制屏和配电装置上的测量仪表、继电器和其他低压电器的外壳以及发生绝缘损坏时也不会引起危险电压的绝缘子金属件,可不接地。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构件上的设备,控制电缆的金属外皮,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构架和发电厂、变电所内的运输轨道,与已接地的机床相联结的电动机外壳等均可以不接地。
产品有
避雷针,避雷塔,防雷器,防雷箱,防雷接地材料,避雷带,防雷插座,航空障碍灯,人体静电释放器,防雷接地电阻测试仪,防雷人体静电桩,瞭望塔,绕击避雷针,绝缘耐压测试仪,接地模块,降阻剂,铜包钢,热熔焊接等。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0版)GB50057-2010
(2)《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3)《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IEC 6I312
(4)《过电压保护器》IEC 61643
(5)《SPD 通讯网络防雷器》IEC 61644
(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7)《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 64-83
(8)《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GB 7450-87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92
(10)《建筑物防雷》IEC 61024
(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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