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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管道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要求

2021-09-10

根据《煤矿防雷技术规范》中所述要求,煤矿管道系统综合防护措施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1.金属管道接地可分为井外、井内接地装置两部分。井外部分接地装置应沿井口两边激设,井内部分接地装置距离井口不应小于3m。

2.地面各种金属管道在各防雷区的界面处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露天架空引入(出)井口的金属管道,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并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接地阻值不宜大于200。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戒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宣作为接地装置。

4.埋地或地沟内教设的金属管道,在进出煤矿井口和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5.地面平行最设的管道、构架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Q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6.金属管道引入(出)矿井井口前,必须采取绝缘技术处理。即在每根管道离井、井口外最近的2个法兰盘之间,串入不小于1cm厚的绝缘衬垫,法兰盘用螺丝连接时,应加绝缘套管、垫園。金属管道的均压接地,应参照5. 1.3条规定执行。

煤矿防雷工程施工现场1

煤矿防雷工程施工现场2

煤矿防雷工程施工现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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